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

菲律賓 自100年1月13日起暫停受理家事勞工之直接聘僱案件

依據菲律賓勞工部2010年12月15日函文通知,自100年1月13日起,駐台北、台中、高雄菲律賓辦事處暫停受理家事勞工之直接聘僱案件【包含直聘中心受理之菲律賓看護工及幫傭、仲介代辦之家庭類指定工(有台灣仲介無菲律賓仲介)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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