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委會宣布「直接聘僱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路系統」,將在100年年底完成建置及測試後,於101年1月正式對外啟用,開放雇主透過直接聘僱辦理初次招募外勞申請,目前泰國、菲律賓及越南已同意參加,將招募願意來台工作的勞工資料彙整入網站,印尼因為國內法令規定,無法參加直聘初次招募。
雇主需持有初次招募許可函及自然人憑證或是工商憑證,方可進入選工系統,填寫條件媒合後,外勞人選刪選出後,雇主有3天的考慮期,一經選擇,資料會馬上傳至國外勞工局,看外勞是否同意,雙方皆同意後續作業就馬上啟動,預估30個工作天外勞就可來台履約工作,使用直聘期間,雇主不可委任仲介,但是等外勞來台後則仍可委任仲介做後續服務。
另外,值得關注的是在第4屆臺越勞工會議」局長層級會議,雙方就具體改善行蹤不明越南勞工、擴展直接聘僱計畫達成共識,其中針對凍結已久的家庭類越勞,我方同意階段性開放,只要越方自11月1日起連續3個月內達成查獲行蹤不明越南籍勞工人數1,500人,且查獲行蹤不明人數需大於新發生行蹤不明人數,雙方將啟動以直接聘僱方式重新開放家庭類越南籍勞工來臺工作。
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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